邻居李叔叔
嗯,雇主责任险对于餐厅这种性质的生意,还是有必要的。
邻居李叔叔
我堂弟都被搞晕了,他说已经给员工买过意外险了,况且还有工伤保险,再买雇主责任险等于重复保险,浪费钱。说真的,我也是没搞清楚什么叫雇主责任险,我堂弟更是觉得业务员只是想让他买保险完成业绩……
你堂弟说的这几种保险,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那今天我就给你讲讲关于“雇主责任险”的知识吧。
PART1:了解雇主责任险的基本知识
什么是雇主责任险?简单来说是指以雇主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雇责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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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雇佣的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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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的有关诉讼费用。
另
外,我国雇主责任保险还有两项附加责任,即附加医疗费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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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医疗费保险承保雇员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患职业病之外的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只限于在国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保专家提醒
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人累计以不超过附加医药费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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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是对被雇用人员在保险期限内,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保专家提醒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
PART2:工伤、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三险全投是否重复投保
如同邻居李叔叔堂弟一样,很多私营企业主往往觉得有了工伤保险,再加上购买意外险,足够防止可能发生在员工身上的各种“职业风险”,这笔“重复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保费根本不值得掏。
其实,这恰恰是一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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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职工发生工伤时,除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职工依法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一部分还是需要由企业自行承担、支付;对于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赔偿的员工,仍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获得赔偿。而雇主责任险可以提供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职业病赔偿、诉讼费用等各种保障,有效地转嫁企业用工风险。同时,由于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企业可借此解除其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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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
意外险具有商品属性,投保人是多样的。企业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企业主就是投保人。当然,员工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购买意外险。企业主为员工购买意外险,可以看做是给员工的一种福利。
而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企业主,员工则不能为自己购买该保险。当意外伤害发生,员工作为被保险人通过意外险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并不影响员工继续向企业主请求民事赔偿,以弥补因工作致害的损失,而雇主责任险帮企业主承担的,正是这一块民事赔偿的责任。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主为了自身利益给自己买一份保障。PART3:如何投保雇主责任险?
企业投保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