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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强险费率继续“双挂钩”

导读 7月1日,上海保监局正式公布了《上海市交强险费率浮动实施意见》,根据这一办法,沪上交强险费率浮

7月1日,上海保监局正式公布了《上海市交强险费率浮动实施意见》,根据这一办法,沪上交强险费率浮动继续实行“双挂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将与交通事故挂钩,同时,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上海交强险费率浮动实行“双挂钩”制度,具体办法是: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按保监会公布的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继续沿用上海现行办法。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实行的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是政府部门运用保险职能和机制,创新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举措。上海继续采取“双挂钩”制度,既体现了执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地方既有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城市交通管理,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强化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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