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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费率监管政策变化对车险市场的影响

导读 车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的支柱险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该险种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利润的主

车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的支柱险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该险种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利润的主要来源。2000年以来,车险保费年增速保持10%以上,占产险保费收入由2000年的约60%上升到2012年的约72%。因此,围绕车险费率监管政策的变化,也将决定着产险业的未来走势以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脉络。 二、历史沿革 监管部门对车险费率的监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这段时间,由于保险市场不够成熟,同时我国汽车保有量相对有限,费率监管有严格的规定,保险公司照规定执行;第二个阶段从2001年到2006年,监管部门选择试点城市实行车险费率浮动,并在2003年向全国铺开。这段时期,车险保费收入突飞猛进,2006年突破千亿元,占产险总保费的70%;从2006年至今,监管部门放慢了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步调,制定了基本的车险条款和费率,限制了保险企业费率浮动的空间。从2012年公布的数据来看,三十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中11家车险承保利润为正,为行业综合成本率的稳定做出贡献。 经过十年的探索,监管部门和财产保险行业本身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在这种背景下,车险费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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