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段时间,有一位网友声称自己买了保险以后生病,却因为没有选择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治疗,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遇到这种情况究竟应该如何去做?事情的原由是在2020年=
近段时间,有一位网友声称自己买了保险以后生病,却因为没有选择合同规定的方式进行治疗,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遇到这种情况究竟应该如何去做?事情的原由是在2020年,单先生连续通过线上的方式投保了某个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保险约定对主动脉瘤在内的100种特定疾病最高赔偿为200万元,在2021年的6月份,单先生就被诊断为腹主动脉瘤,在住院的时候进行了该手术,这个手术并非是开胸或者开腹来实施,仅仅是在右侧腹股沟切口,是创伤更小,愈后更好的一种微创手术,在出院以后,单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公司却以本次手术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手术方式为理由来拒绝理赔,随后,单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面进行辩论,尚先生投保的保险当中载明的主动脉手术定义为实际实施了开胸或者说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并存主动脉血管的手术,而赛先生本人做的手术并非是这种治疗方式,所以根本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够进行理赔。
根据法院的判决认为保险责任范畴的严重疾病概念是对疾病严重程度的描述和解释,其次,合同里面规定的手术方式是对疾病治疗方式的一种限制,排除了被保险人享有对疾病治疗方式的选择权,而单先生选用的这一种方式是拥有更好的治好的概率的,所以人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善先生获得理赔的权利,免除自己的保险责任,根据我们国家的保险法规定,这条条款是无效的,保险公司最终应该向单先生支付理赔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