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备受关注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作为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法规,该条例明确了一系列原则,这些原则将成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鲜明导向和基本要求。
首先,让我们聚焦“合法”原则。合法性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条例》将合法性原则放在了第一位,明确了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方面的法律规定,强调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要求我们树立法治意识,始终依法行政,确保一切行为都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规。
其次,我们关注“便民”原则,这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核心价值。《条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性,包括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简化证明材料、加强无障碍服务等。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始终坚守服务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为己任。
第三,让我们关注“及时”原则。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行政效率是关键。《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类办理,确保服务及时有效。这要求我们将服务上的“高要求”落实为时间上的“硬标准”,确保服务及时到位,推动经办工作提质增效。
最后,我们关注“公开”原则,这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尊重和维护。《条例》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允许举报和投诉。这要求我们始终保持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管理服务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让我们聚焦“安全”原则。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底线要求包括基金安全、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条例》对这些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包括防止基金流失、保护个人信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等。这要求我们坚守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确保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
总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出台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它明确了一系列原则,将成为指导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重要依据。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和落实这些原则,以确保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让更多人享受到社会保障的实际益处。同时,我们也要持续关注相关政策的实施,确保它们能够切实落地,造福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