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北京时间11月25日,相信大部分的车主在日常行驶过程当中都碰到过开门下车撞到后方行人导致其受伤的情况。近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审理了
北京时间11月25日,相信大部分的车主在日常行驶过程当中都碰到过开门下车撞到后方行人导致其受伤的情况。近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审理了一起关于开门受伤的案件,当地的法院认定,保险公司要先行对受伤人员进行赔偿,而不足的部分则在有驾驶人员以及乘客来进行补足。对于汽车撞伤人的话,不能够全部都交给保险公司,自己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事情的起因是在2021年7月份,一位男子驾驶车辆带着自己的妻子去饭店吃饭,将汽车停在马路边上之后就准备打开车门下车,但是后方突然冲出来一辆电瓶车,而这名电瓶车车主正好就撞在了车门之上,导致他的筋骨出现了骨折。交警部门在来到现场之后直接认定汽车驾驶人为主要责任,而电动车主人并没有任何的事故责任。在电动车主人出院之后,汽车车主是陪同着一起前往保险公司索要赔偿,但保险公司并没有进行任何的赔偿,随后他们三人直接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虽然这两名车主的责任划分非常的明确,汽车车主需要和他的妻子而承担连带责任,是需要共同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必须要进行优先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7533元,而其他不足的部分再有汽车夫妇来进行补足,通过这个案件当中我们能够知晓的是,我们在平时停车开门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多多的去观察后视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开门导致后方相撞的话,那么汽
车是负主要责任,所以尽可能在下车之前多多的去留心后方是否有车辆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