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根据通知,针对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为“金融十六条”)中具有适用期限的政策,期限将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2年11月11日发布实施以来,“金融十六条”政策在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和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考虑到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存量融资展期,并加大对“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相关政策的适用期限。
据了解,此次政策延期涉及“金融十六条”中的第四条和第八条。
第一条涉及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确保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通过展期存量贷款、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支持,促进项目的完工和交付。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以延长展期1年,无需调整贷款分类,与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保持一致。
第二条涉及商业银行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于债务划分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进行管理。如果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出现不良贷款的情况,但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可以免责。
此次政策延期将有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项目的完工和交付,提振市场信心。在当前的稳增长政策中,稳定楼市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发力点。
专家建议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过渡期;通过央行的措施和政策性银行的专项借款等方式,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流动性的支持,继续推动“保交楼”项目的专项支持;支持存量融资的合理展期,同时加大对需求方的支持力度。此举有望在第三季度末使楼市趋于企稳回升,并促进房地产投资的回暖,进一步提振整体消费和投资信心,推动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并有效防范重大经济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