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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认房不认贷 首付比例最低为20%

导读 北京时间9月28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各部门印发《滨州市促进房地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主要涉及住房贷款,税收优惠等1

北京时间9月28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各部门印发《滨州市促进房地产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主要涉及住房贷款,税收优惠等10条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将会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对于住房认定的标准,居民家庭在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只要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无论是否利用过贷款购买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执行信贷标准。

全面执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若购买二套住房时,商业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力度,同时支持生育政策力度,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可根据当地住房价格合理的提升住房公积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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