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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或住房房租

导读 北京时间10月16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方面实施提取政策

北京时间10月16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方面实施提取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两年之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住房,可在办证之日的两年之内申请提取,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支付金额。

同时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政策,缴存职工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政府存量住房等住宅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

对于缴存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每个家庭每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可到1.5万元。在六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租住住房,也可按照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全额提取,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房屋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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