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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首套住房 解除限购

导读 北京时间11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及,进一步降低厦门购房人在思

北京时间11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及,进一步降低厦门购房人在思明区和湖里区购买首套住房时的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传统的30%调整为25%,若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则由40%调整为35%,此政策于2023年11月15日开始正式执行。

11月15日时,厦门市还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及全面取消限购措施,居民在思明区和湖里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再审核购房人的资格,这也意味着厦门市解除商品房“限购”措施。文件还提出,进一步优化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在本市辖区范围之内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仍认定为首套住房,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标准,购买第3套住房时认为是第2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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