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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高二次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最高100万元

导读 11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通知》中明

11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每人、60万每户提升到50万每人、100元每户,只要职工家庭名下。在南京市有一套住房区,人均拥有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在全国范围内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且贷款已经结清的均可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的额度提升。

《通知》还提出要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范围,原来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范围为加装电梯的业主和配偶,现将政策扩大为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持父母自助住房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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