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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8月30日至年底买预售商品住房 可享政策优惠

导读 9月1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发布《关于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该

9月1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发布《关于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表示,从2023年8月30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江南区和良庆区以及高新区等各区域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都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除了南宁市之外,各地区房地产行业也在加速发展,南宁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首付款,减少年轻人购房的资金压力,促进南宁市的房地产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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