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体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怎么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方法介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
4.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定居;
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户口迁出本市,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45周岁(含45周岁)、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
按照上述1-3提取,提取量应保持到十位整数;根据第4-10项,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购买自住住房无抵押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之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金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限内申请,然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首付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准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申请,之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租金。
(2)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出租自住住房,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汇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再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款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破产,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部门管理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然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批手续;没有上级主管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1)购买自住住房无抵押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首次支取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后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供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时;以后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和正版
(3)建设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批准文件、购买建材的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自住住房改建的,提供镇(乡)级以上城建部门的批准文件、房产证、购买建材的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自住房屋大修的,提供镇(乡)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产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租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后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出境定居的,应提供签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八)职工与非本市户籍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45周岁(含45周岁),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提供失业证(或就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户口簿、出票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支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发生上述第(一)、(二)、(三)项情形的,拥有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成本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金额。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本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