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体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购买程序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35周岁以上单身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已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得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指由夫妻和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包括离异(或丧偶)有子女的家庭;单身是指未婚和离异或丧偶无子女的人员。
青岛市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
一、购房登记: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按照《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购房手续,原则上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购房条件,并公示其基本信息,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住房发展中心应当出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将发布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
二。按困难程度排序:根据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市住房发展中心按住房困难程序排序,并公示排序名单。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三。入围名单的确定:当申请人数大于房源数量时,按照排序顺序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按实际房源数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房源数的20%确定。根据难易程度,确定入围申请名单。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时,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当申请人数少于房源数量时,可将所有申请人入围。
四。选房顺序的确定: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正式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将依法进行公证,并在市监察部门和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动词(verb的缩写)发放购房证明:市住建中心将公布所有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对公布无异议。申请人须持身份证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或《符合普通商品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在5日内到市住房发展中心办理购房证明。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