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22至2023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2至2023学年时间安排
第二学期
01小学
小学各年级:2023年2月13日开学,2023年7月8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
02 初中
七、八年级:2023年2月13日开学,2023年7月8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
九年级:2023年2月6日开学。
03 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2月6日开学,7月15日放假,全学期共23周。
高三年级:2023年1月30日开学。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其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部分要求如下: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师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有条件的学校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在校舍、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
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
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
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储备足够的抗原检测试剂、口罩等常用防疫物资。
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
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