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的“35岁现象”(很多招聘、职称评定将35岁作为年龄上限),近年来时常引发舆论热议。其中,由于公务员招录标准具有重要的风向标意义,关于何时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更是成为话题焦点。前几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明确提出“解除35岁职场恐惧,修订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的建议。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今年多个省份的公务员省考主动放宽年龄限制,无疑释放出积极信号。
需指出的是,根据各省公布的招录标准,打破35岁年龄限制的岗位,主要是面向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一些特定岗位。且破除35岁限制并不等于没有限制,而是多把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由此可以看出,这些地方公考对年龄限制的突破并不是一步到位的,其直接受益者可能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但作为一种新突破,依然有着重要的探索价值。
执行多年的公务员“35岁年龄上限”,以及就业市场中约定俗成的“35岁限制”,如今引发越来越多的反思,主要还是因为我国的劳动力资源状况发生了客观变化。比如,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深,以及延迟退休的到来,劳动人口的工作时间将普遍延长,那么再固守原有的年龄限制,也就等于提前限制了批人的就业空间,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再比如,我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从2011年的7.5年延长至2021年的10.9年。如果在就业招聘中依然把“35岁以下”当作一道硬杠杠,则将显著缩短社会成员的就业“黄金期”。如此既会威胁到就业公平,也容易造成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逐步有序放宽公务员招录的年龄限制,实际也是对社会劳动力资源变化的一种顺应。
同时,公务员招录弱化年龄限制,对于破除就业市场中的年龄歧视现象,为就业公平做加法,也有着不可替代的示范价值。尤其是置于当前“稳就业”的现实背景下,公务员招录带头拓宽年龄较大人群的就业渠道,为更多人打开更大的就业空间,破除人为的就业羁绊因素,从而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和就业焦虑,更是正当其时。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多个省份公务员考试中的突破之处,不仅体现在对年龄限制的弱化,一些也在破除学历限制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像多个省份不限专业、不限学历(大专以上)、不限户籍的岗位增加了不少。一些还明确要求加大对技术技能人才招录力度,为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这些做法,一方面能够增加公务员队伍的包容性,更有针对性地吸纳各类人才,另一方面,也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就业氛围,促进劳动力市场良性竞争。甚至,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
当然,多地省考招录标准的突破,会否成为一种新的惯例,从而带动更多地方跟进,乃至于推动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的修订,目前看来,还有待观察。这也需要相关部门针对各地的探索,积极做好调研工作,早日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或为整体的制度修订,提供更有价值的实践参考。
总体来看,鉴于我国劳动力资源状况的变化趋势,以及社会对就业公平的更多期待,以公务员招录标准的优化,来带头破除就业市场中的年龄歧视、学历歧视,有着越来越强的社会必要性。相信今年多省的“破冰”,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