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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申请书模板(企业注销申请)

导读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企业注销申请书模板,企业注销申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如何填写企业简易注销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企业注销申请书模板,企业注销申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如何填写企业简易注销申请表?

两个条件:

(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二)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已经清偿(无债权债务)

4 .适用于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2)非公司企业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系统会判断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四类企业,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填写简易注销公告。

扩展信息:

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解散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在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前,必须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处理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无论公司清算的性质如何,都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算组。

(2)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下列业务:接管公司财产,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2)企业简单注销怎么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公司的简单注销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比如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有现在的一码一码企业。

也就是说,如果要申请简易注销,必须是简易企业,比如没有开业或者没有债务的企业。所以其他公司还是要按照现有的注销流程,办理注销手续,目前不适合简单注销。

公司注销简易流程采用网上登记申请的模式,也就是说,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也不需要在报纸上申请注销。通过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注销公告就可以了。

比如,这里有个例子。比如深圳的企业都是用来注销的。操作步骤是:找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选择要填写的企业信息,选择广东地区,然后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按要求填写。

申请成功发布后,需要公示45天。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那么公司将宣布取消。如有异议,可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写注销异议申请表,提出异议。

目前公司简易注销只适用于部分不经营或有债务积累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而且还是有限的。很多企业注销公司仍然需要遵循正常的注销流程。

(3)普通合伙企业注销流程

(一)注销申请材料

1.《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清算人签署。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或者文件被依法撤销。

3.国家要求的其他文件

描述:

A.如果申请是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应提供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C.申请人应当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件提交申请,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

2.回顾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a、申请材料齐全。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依据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接受

企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受理。

  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⑸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⑹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决定

  ⑴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B、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A、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将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C、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将重新审查。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将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D、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⑵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⑶除第⑴条第A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⑷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⑸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D、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⑵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予以撤销。

  ⑶依照第⑴、⑵条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⑷企业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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