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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赫雅特改装(泰赫雅特)

导读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泰赫雅特改装,泰赫雅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新网12月23日电近日,北京市第二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泰赫雅特改装,泰赫雅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新网12月23日电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侵犯“保时捷”驰名商标系列商标权纠纷案件,对德国保时捷公司诉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建筑工程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重建其泰赫雅特中心大楼,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

原告保时捷公司诉称,保时捷公司在世界各地拥有614栋具有共同特征的保时捷建筑,其中北京保时捷3S中心于2003年12月10日竣工,与世界各地保时捷建筑的特征一致,保时捷公司享有该建筑作品的著作权。2005年底,被告泰赫雅特公司在金港汽车公园建造了“精装保时捷4S中心”,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保时捷建筑作品极为相似。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复制其建筑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被告作为专业汽车改装人员,以原告的汽车为主要改装对象,明知原告建筑作品的独特之处,仍进行抄袭,主观故意明显。

因此,原告诉法院,要求被告判令:停止侵犯原告建筑作品的著作权,改变侵权建筑物的侵权特征,建筑物的改建效果必须经法院或中立的第三方认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在《中国汽车报》等报纸及相关网站上对其侵权行为作出声明,消除影响。

法院认为,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出现的具有美学意义的作品。建筑物外观作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应当具有原创设计元素、美感和独创性。涉案的北京保时捷中心建筑作品外观造型独特,富有美感和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建筑作品。

根据原告保时捷公司与化粪池公司签订的协议,原告获得了与保时捷统一建筑形象相关的设计和建筑作品的独家使用权。本案涉及的北京保时捷中心建筑工程是按照保时捷公司统一的建筑风格和特点建造的。原告保时捷公司也在中国注册了该建筑作品的著作权,故原告有权主张其专用权。

经比较,被告的泰赫雅特中心大楼与原告主张的保时捷中心大楼的基本特征相同。虽然在高台、栏杆、展厅、车间的位置、局部曲面外观、整体色深等方面略有差异。两栋楼还是和涉案的差不多。因此,泰赫雅特中心大厦是侵权作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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