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南都记者获悉,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便民利企改革,进一步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等业务,便利回国后正常使用证件,公安部自2月10日起,推出公安机关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
推行3项便利办理驾驶证业务措施
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回国(入境)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凭身份证明、委托书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延期办理,本人不需要回国(入境)。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于2023年底前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境外中国公民回国(入境)后持境外驾驶证办理换领中国驾驶证的,境外驾驶证有效期逾期未超过6个月的,可正常申请换领中国驾驶证。
推行2项便利办理身份证业务措施
境外中国公民因新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期满换证的,可以委托国内近亲属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代为提出换证申请,公安机关核实受托人身份信息,线上审核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受理、签发、制作和发放证件。
境外中国公民因新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回国(入境)后可在全国任一户籍派出所就近办理身份证换领业务。
推行便利查询出入境业务和管理政策
境外中国公民如需获取本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如需了解我国出入境管理政策,可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24小时服务热线12367咨询。
为确保6项便民措施顺利实施,公安部制定专项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提前做好各项实施准备,确保改革新措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