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重庆失业人员可提公积金吗 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导读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重庆失业人员可提公积金吗,提取需要什么资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1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重庆失业人员可提公积金吗,提取需要什么资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重庆失业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你需要提取什么信息?下面和社保君一起来看看吧。

2、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

3、 职工户口被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以不再提供离职证明,但因单位违约导致个人账户停发的除外。继续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异地转移的法律法规办理转移手续。

4、 外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封存半年未再就业的:外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需提供其外地居住证明。

5、 继续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异地转移的法律法规办理转移手续。

6、 托收期

7、 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8、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为3个月;

9、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满三年的,为六个月;

10、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满四年的,为九个月;

11、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满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12、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满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13、 七年后累计缴费时间16个月。今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8年是17个月,9年是18个月,10年是19个月,11年是20个月,12年是21个月,13年是22个月,14年是23个月,15年是24个月)

14、 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指领取同等待遇的期限)。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