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 最近一次存款月份与申请贷款月份的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月;
3、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
4、 存在下列情形的,经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核认定,可视为连续正常缴存: (一)职工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变更前后缴存时间连续,原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的;
5、 (2)因工作变动、机构变动、申请缓缴等原因发生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应的缴存时间与正常缴存时间连续;
6、 (4)全国范围内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
7、 (五)持有房屋购建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的;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和抵押人需申请从商转公贷款。
8、 (六)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且首付款占所购房屋总价的比例不低于本细则要求的相应比例,且首付款与贷款金额之和应等于房屋交易价格。
9、 (七)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10、 (8)同意选择南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1、 (九)南宁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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