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广州工伤赔偿项目有哪几种,工伤死亡赔偿2022标准广东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广州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2、 医疗费
3、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相关部门规定。
4、 广州经办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5、 经办机构应按照协议和我国相关目录和标准,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6、 受害人获得工伤医疗费用补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赔偿。
7、 计算标准:医疗费用=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8、 康复费
9、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痊愈,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不可避免的费用,并可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10、 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经治疗后伤情体征固定,残余功能障碍确实需要重新治疗的,或者伤情尚未恢复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如果被害人在康复医院治疗,对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被害人一般应在普通医院治疗。选择康复医院进行非治疗伤病所必需的治疗的,按照普通医院治疗同类伤病的收费标准计算医疗费用补偿。
11、 在综合医院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入康复医院继续治疗,确需治疗伤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治疗后伤情稳定,但仍需康复和对症治疗。证明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可以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12、 食物津贴
13、 被害人确需前往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治疗的,应当补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住宿费和伙食费。
14、 伙食补助费的补偿期限原则上为住院期间,即按照受害人住院期间计算伙食补助费。多少天,乘以当地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日标准,就可以得到具体的伙食补助。
15、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X人*X天*按所在单位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70%。
16、 交通、住宿和餐饮
17、 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18、 如果医生对受害人进行出诊,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包含在医疗费中,那么从医疗费中补偿受害人,不需要包含在交通费中。不包含在探视费用中,而是由被害人单独支付的,按照交通费补偿费用。
19、 使用p的费用
20、 紧急情况下,也应该允许你坐飞机,受害者也应该说明自己正当的理由。
21、 护理费用
22、 工伤职工经伤残等级评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3、 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种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4、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5、 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6、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7、 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28、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9、 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30、 带薪停工期间的工资
31、 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满12个月的,原工资标准按照工伤前12个月应当支付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和加班工资)计算;
32、 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工伤前实际工作月平均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
33、 职工工伤前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原工资标准;未约定或者无法确定原工资数额的,原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4、 辅助设备的费用
35、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36、 一次
37、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8、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9、 伤残津贴
40、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法规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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