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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失业 什么情况下天津失业人员会停止生育保险待遇

导读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生育津贴失业,什么情况下天津失业人员会停止生育保险待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生育津贴失业,什么情况下天津失业人员会停止生育保险待遇,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什么情况下天津失业人员会停止生育保险待遇?

2、 停止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待遇期满;

3、 再就业(包括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手续);

4、 兵役;

5、 向国外移民;

6、 死了;

7、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8、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9、 其他原因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

10、 中断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三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登记的,暂停发放生育保险待遇,并从重新办理登记的当月起恢复缴费和待遇资格。中断期间不领取生育保险费,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11、 天津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中断

12、 中断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三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登记的,暂停缴纳生育保险费,并可从重新办理登记的当月起恢复其缴费和待遇资格。中断期间不领取生育保险费,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13、 失业人员生育保险制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育保障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享受与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保险待遇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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