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一档和二档的区别 缴费标准不同
(一)一档(基本+地补)
缴费比例: (1)单位:6%+2%(非企业单位);个人:2%
(2)单位:5%+2%(企业单位);个人:2%
分账比例: (1)不满45岁:5%
(2)满45岁:6%
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为社平工资的60%
(二)二档(基本+地补)
缴费比例:单位:5%+1%;个人:2%
分账比例:0
缴费基数:月社平工资
参保人群不同
(一)一档: 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享受最低生活待遇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本市户籍一至四级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前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
市的其他人员。
注:非深户员工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但需要看用人单位是否购买
(二)二档: 深圳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按本法第十五条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非深户在职职工
报销待遇
(一)一档与二档住院报销待遇相同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支付: (1)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2)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1)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2)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相关确定价格的第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