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资料,合肥市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处理条件
2、 转入: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在外地就业,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3、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在外地办理失业登记后迁入本市的失业人员。
4、 转出:外地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5、 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后,户口迁到外地的失业人员。
6、 搬运材料
7、 转入:户口本(原件);
8、 外地失业证明或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9、 转出:原户籍转出。
10、 已转入外地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
11、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和社保手册》或《失业证》;
12、 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调档函》、《联系函》。
13、 外地户籍迁移
14、 外地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
15、 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16、 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调档函》、《联系函》。
17、 处理过程
18、 转入: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提供的合肥市居民户口簿、境外失业证明或境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失业保险联系函,然后向失业人员出具档案转移函和失业保险关系受理函。失业人员持档案函、失业保险关系受理函到转移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人员持档案、失业保险转移表、户口簿到合肥市办理失业关系转移手续(。
19、 转出: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档案材料转入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联系函向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劳动关系终止(解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对方出具的转移函和失业保险转移联系函到合肥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