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上,关于养老保险满15年是否可以不再继续缴费的说法一直存在。然而,事实真相可能并不如此简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一项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并不意味着在达到15年缴费后就可以不再继续缴纳社保费用。
这其中的原因在于养老金的计算与多方面因素有关。缴费基数和累计缴费年限都会影响退休时可以申领的养老金数额。通常情况下,缴费基数越高,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这也是俗称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以实际情况为例,假设一个人以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如果缴满15年后停止缴费,到2022年退休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大约为2600元/月;而如果缴费满20年,基本养老金可达3600元/月;如果缴费满30年,养老金甚至可以达到5600元/月,可见差距之大。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雇主和员工的参保和缴费是法定权利和义务,不能因个人或雇主意愿而免除。即便员工的缴费已满15年,只要雇主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就必须继续履行社保费用的缴纳义务,直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对雇主而言,以已缴费满15年为由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雇主与员工签订了不缴纳社保费的“协议”,这种协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雇主仍然需要补缴社保费,并支付滞纳金。同时,企业如果不按时代扣代缴员工社保费,也会损害企业的信用。
总而言之,养老保险满15年后是否继续缴费并不取决于个人意愿,而是受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制约。了解这些关键信息,能够帮助大家做出明智的决策,确保自身权益和未来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