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泰安市社保中心公布了《泰安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说明》,其中明确了泰安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
近日,泰安市社保中心公布了《泰安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说明》,其中明确了泰安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这一调整,泰安市社保中心将对本年度单位申报的职工月缴费工资重新进行封顶保底,超出的差额部分将进行退费处理,不足的差额部分则进行补收处理。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其月缴费基数将按照7069元执行。
文章还指出,未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将按照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而已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将进行差额补退。同时,对于已经完成申报的缴费,差额为正数的将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差额为负数的则由社保基金财务部门进行退费或冲抵以后缴费。
此外,已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受伤前的缴费基数将不再进行调整。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已结清的社会保险关系账户的人员,以及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企业,将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对于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缓缴期间产生的差额部分将在缓缴期满后一并缴纳。在这次调整中,泰安市社保中心也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通过免打扰方式由业务后台批量处理,以及推行网上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为参保单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综上所述,泰安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将对参保单位和个人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注意按照新标准进行申报缴费,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发展。通过这一调整,泰安市社保中心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合理、稳定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