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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导读 大家好,小体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地役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法律依据如下:1 《物权法

大家好,小体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地役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依据如下:

1.《物权法》第164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物权法》第165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实现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3.第一百六十六条,《物权法》。待出让土地和待出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也享有地役权。

4.第167条《物权法》。地役权和地役权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5.第168条《物权法》。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场所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使用服务场地,约定的缴费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缴仍未缴费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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