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高二次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最高100万元 11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通知》中明 2024-03-09 12: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