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信用卡异地被盗刷 银行应不应该担责

导读 近段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据了解,王某名下的一张信用卡被不法分子异地盗刷,而法院以某银行为进行

近段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据了解,王某名下的一张信用卡被不法分子异地盗刷,而法院以某银行为进行安全保障义务,在技术层面仍然存在安全漏洞的理由,免除了王某80%的信用卡本金。最终依法判定王某返还某银行剩余借款本金2928.44元,而驳回了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查明了王某拖欠信用卡本金14928.44元,其实应该收取利息6016.78元,而应收费用2827.26元,要求王某返还上诉的借款本息,并且承担相关的律师费用1400元,而在庭审的过程当中,王某表示自己是遇到了电信诈骗,并且还提供了相关的报警证据来作为自己的辅证。

这份证据显示在2019年的4月14日,王某收到了银行的短信,短信的内容为鉴于你近期的信用比较良好,现在可升级卡片额度5万元。并且提供了相关的登录链接,随后王某点击的概念接,并且按照相关的要求填写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银行卡信息密码,以及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再过了几分钟以后,王某手机就收到了一则银行卡扣款15000元的扣款信息,而且马上也接到了银行的电话,询问他是否消费了15000元人民币,而王某也告知了工作人员并非是他消费的,而是遭受到了电信诈骗,随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银行作为拥有金融专业知识和信息技术和深受广大消费者信任的一个机构是有责任建立持卡人安全保障机制的,并且有义务的给他们提供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确保持卡人的财产安全,所以这一次的判定才会让王某胜诉,而驳回了银行的其他诉求,只有银行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交易环境,才会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