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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路牌”被拆 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吗

导读 原标题:“网红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吗? 有人认为这种

原标题:“网红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吗?

有人认为这种路牌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认为这种跟风行为没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标注不知道对不对,可能会误导路人。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

8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 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路牌发挥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造成误导,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

多地路边现“网红路牌”

吸引年轻人拍照打卡

“我在重庆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重庆”“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厦门很想你”……最近,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年轻人晒出了打卡这种“浪漫风”网红路牌的照片,甚至有人专门整理了这类网红路牌的打卡地点合集。

据照片显示,这类网红路牌外形酷似道路名牌,多以蓝白或绿白颜色为主,路牌两侧标注“东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写着一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我在某地说爱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某地”等内容的告白,下方是这句话的拼音、具体地址或者某商家的店名。这类路牌多出现在城市路边或店铺门口。

网上几百元可定制网红路牌

买主多为实体商家

北京青年报记者搜索发现,不少网店提供这类网红路牌定制服务,根据规格和配置不同, 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有商家直接在产品页面打出“引流利器,某平台同款”“打卡路牌”的广告语。

不少买家收到货后在产品评论区晒出了安装后的路牌,有买家表示“在店门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有买家为农场定制“我很想你”+“想你的风”双面路牌,收到货后留言称“妥妥的网红打卡点”。但贵州遵义一肉蟹煲商家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定制的网红路牌放在店内,并不是在店门口或者路边,但引流效果不太好。

一位卖家告诉北青报记者,他的店提供严肃的道路标志牌定制,也提供网红路牌定制。据他介绍,严肃的道路标志牌根据道路的级别不同要求不一样,但都有严格的标准,定制单位会提供具体要求。而 网红路牌的定制者主要是商家,每个商家的要求可能都不太一样,包括路牌上的文字、路牌颜色、尺寸、是否配备杆子等均可以根据商家需要定制,一块路牌的价格大约几百元。“商家定制了之后,一般收到就自己安装。”

近期多地“网红路牌”

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拆除

最近,四川乐山市中区一家烧烤店在店门口设置的“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个城市的你”的路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拍照打卡。据烧烤店店主易先生介绍,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其他城市有这种类型的路牌,文字内容不一样,他就花六七百元定制了这样的一块路牌。 路牌安装半个月以来,人气超乎想象,一天平均有40人左右来拍照打卡,顺带着烧烤店的生意也更火了

有人认为这种路牌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认为这种跟风行为没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标注不知道对不对,可能会误导路人。对此,乐山市城管局法规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擅自设置此类标志牌属于违规行为,请商家朋友们不要跟风设置。对于已经设置此类标志牌的商家,请尽快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设置户外广告牌进行商业宣传,请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

8月20日,北青报记者从附近商家处了解到,此前确实有不少人到上述烧烤店门口的网红路牌处拍照打卡,但涉事路牌几天前已被城管部门拆除。

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 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南宁、柳州、咸宁、十堰、腾冲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擅自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或商业街私自设置,包括上海高科西路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湖北咸宁咸安区咸宁大道竹山里某餐饮店门口的“我在咸宁很想你”,十堰茅箭区民和东路“我在十堰很想你”,宁波星悦中心的“等夏天的风 等宁波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广西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柳州柳北区广场路附近“我在柳州好想你”等网红路牌。

另据了解,在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时,设置在南宁市内街文化创意园内、内容同样为“我在南宁很想你”的另一块网红路牌并未被拆除,该路牌是由商业区自行管理的。南京江宁区佘村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

未经审批私设路牌属违规

网红路牌虽受欢迎,但设立路牌需符合相关法规。据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作用,不恰当的路牌会对社会造成误导。”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 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导和混乱。“我在咸宁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咸宁”等路牌,这样以假乱真的路牌设置很不严肃,作为个人不能随便定制路牌,目前,这些路牌均已被撤走。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网红路牌,安徽合肥蜀山区城管局市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这类路牌设置在商业街区内,由市容环卫科、属地街道和商业街物业等多方进行综合管理。 如果在城市道路旁私设路牌,则是违规行为。城管部门会对此类设置在道路上的“山寨路牌”进行没收和责令拆除。“如果有损坏路面或绿化带的情况,我们会按照属地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当发现有不按规定设立,或者私自设立路牌的情况,我们会拍照留证,并联系当地属地城管部门进行拆除,并进行相应惩罚。”

宁波、十堰、腾冲市民政局也均发出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私设未经审批的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多地商家路边设“网红路牌”涉嫌违规被拆除 民政部门提醒: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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