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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极推行柔性监管方式 截至8月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

导读 原标题:北京积极推行柔性监管方式 截至8月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

原标题:北京积极推行柔性监管方式 截至8月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电 北京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方式,不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三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指导一万余次。截至2022年8月,北京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责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北京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指导,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努力和探索。

据介绍,行政指导是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柔性执法制度,是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管理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为预防违法行为或消除轻微违法状态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基于法律精神和原则在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助下,采取的非强制性行政措施;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补充,应遵循合法性、自愿性、必要性和公开性的原则,通过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包括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信息披露公示等内容。

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助成性和调停性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融入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重点围绕企业注册登记、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等领域,全面提升行政指导效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责任、加强自律并规范自身行为。

据介绍,目前,北京各区局也形成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通州区局完善了三大类12项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创新引入“沙盒监管”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大胆创新,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大兴区局运用行政约见、行政告诫、行政提示等方式,对企业初期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采取座谈、点评、个别约见、上门服务等措施,主动约见企业相关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赋予企业平等的话语权,协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其规范发展,实现查处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惠泽一方百姓的行政指导效果。以行政提示书、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为载体,坚持先提示、后告诫、再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方式,对“轻微违法”的情形不予立案、不予处罚而予以警示教育规范,做到从查处案件向规范、指导和查处相结合转变,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从个案查处向行业整体规范转变。

北京以轻微违法初次违法不予处罚为原则,推出容错纠错清单。2020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容错纠错清单共79项,涵盖企业登记管理、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计量、认证、标准化、合同、商标等11个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对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规定予以细化。

在推进过程中,海淀区局制定了包容审慎执法指导意见,创新性推出“一案三书”,在对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行政建议书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督促其遵守法律规定。

延庆区局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主观故意情况、主体配合积极改正、货值金额大小、违法时间长短等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处罚教育相结合、首违不法等原则,通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适当采取从轻、减轻处罚,从而降低处罚额度,减轻案件查办阻力、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监管与秩序规范的双赢目的。

东城区局在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推出《首违不罚容错机制适用暂行规定》,对免予处罚适用范围进行适当扩大,明确适用条件和要求,增加可执行性和规范性,为疫情常态化下企业减负松绑、激发经济活力提供了政策红利。

北京还以减少经营干扰为原则,推出不予强制清单,涵盖了可能实施强制措施的绝大多数领域。共计12类,涉及商标、广告、企业监督管理、计量、专利、价格、食品等7个业务领域。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清单实施后成效明显,切实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下一步,将根据执法实践情况,注意收集、汇总适用不予强制清单时发现的问题、市场主体的反馈以及典型案例,动态完善清单的适用范围及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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