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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问|30年前“九二共识”是如何达成的

导读 原标题:东西问|30年前“九二共识”是如何达成的? 中新社北京

原标题:东西问|30年前“九二共识”是如何达成的?

中新社北京9月14日电 题:30年前“九二共识”是如何达成的?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黄卫

“说实在的,我们这些人当时还是没有应对西方‘舆论战’那种经验,写东西只想着准确。起码我自己当时就没有想到,怎样把它写得朗朗上口。”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孙亚夫说。

今年是“九二共识”30周年。如今,孙亚夫还能脱口而出海协会对“九二共识”的概括:两会(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他认为,如果一定要给它一句简短上口的概括,或许可以叫做“各表坚持一中”。“坚持”两个字不能漏,因为不管如何“各表”,都不能离开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坚持。

“形势比人强”

要理解“九二共识”,就不能不从1990年七八月间的两起惨案说起。

1990年7月22日清晨,被台湾当局遣返的25名私渡者死于搁浅的渔船中。8月13日,台湾当局遣返“闽平渔5202号”途中,押送的军舰与渔船相撞,再次造成21名被遣返人员遇难。

不到一个月相继发生两起惨案,台湾岛内舆论大哗。台湾当局只能想办法与大陆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地点选在金门。

9月12日,国台办交流局副局长乐美真以中国红十字总会理事身份与台湾红十字会秘书长陈长文签署了合作遣返协议(“金门协议”),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分别授权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份书面协议。

乐美真在接受台湾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台湾问题是“形势比人强”。

的确,在海峡两边,形势发展都很迅速。

从10月7日开始,在一个多月里,台湾相继成立了三个与大陆事务相关的新机构:“国统会”、“陆委会”和以民间团体形式出现的“海基会”,构成了由决策到执行的“一条鞭”体系。

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对台工作会议,这是1949年以来首次全国性对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之后,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台办很重视台湾海基会的成立。为了与海基会打交道,台办新设了综合局,由邹哲开任局长,归唐树备领导。

1991年4月,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率大陆访问团“拜码头”来了。

4月29日,唐树备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陈长文一行,在交谈中提出了五项原则,其中核心的一条是“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陈长文听后有些错愕,他说,海基会是来谈事务性问题的,没有被授权谈政治性问题。

当年11月,陈长文第二次率海基会团队来京,就海峡两岸共同防止和打击犯罪进行程序性商谈,但功亏一篑。

1991年11月4日,国台办副主任唐树备(右)在北京同台湾海基会秘书长陈长文(左)等一行就两岸合作打击台湾海峡海上走私,抢劫犯罪活动的程序性问题首次交换意见。郑瑞德 摄

1991年是海峡突发事件高峰期,涉及两岸的走私、抢劫和渔事纠纷频发,这些都要求双方加强沟通、商谈。台湾方面一直希望大陆也成立一个与海基会对应的民间团体。

12月1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成立。为此,台办内新成立了协调局,专门负责海协会工作。

台湾方面迅速回应。海协会成立当天,“陆委会”副主委兼新闻发言人马英九表态说,海协会成立是相当务实之举,未来两岸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把能解决的问题先解决掉。

1991年12月1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任晨鸣 摄

“他们承认要坚持‘一个中国’了!”

台湾希望优先解决的急务有两项,一是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使用,二是挂号函件的查询和补偿。

1992年3月下旬,台湾海基会法律服务处处长许惠祐来京,与海协会进行工作会谈。海协会参加的是研究部主任李亚飞和咨询部副主任周宁。

双方存在着一些技术性分歧,如相互提供公证书副本的种类、收费等问题,但真正的症结还是在于如何对待一个中国原则。

海协会要求在协议中明确一个中国原则,或者注明是“中国内部事务”。海基会表示没有被授权讨论这个问题,一个中国原则与所谈的技术性事务无关。

由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台湾老兵办理来大陆探亲、两岸同胞通婚、领养子女、财产继承等都受到影响,引起了老兵的不满。这种情况下,李登辉让“国统会”研究后提出建议。

5月,“国统会”开会讨论,多数意见认为目前不宜将一个中国原则纳入两岸事务性协议中。但是台湾正在制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却在岛内引发了一场关于“一个中国”的大讨论。

“国统会”再度开会研究,8月1日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决议。决议共三点,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点: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

海协会的顾问们被请来商议。台盟中央主席蔡子民见到唐树备第一句话就是:“树备啊!好啊!他们承认坚持‘一个中国’了!”

为了回应“8·1决议”,8月27日,海协会负责人发表谈话。

谈话首先肯定,决议明确“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海峡两岸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时也不失分寸地指出,“当然,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并建议双方在这一共识基础上迅速恢复并推进事务性商谈。

“立此存照”

10月28日,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香港重开工作性商谈,分别由周宁和许惠祐主谈。海基会提出了五种对案,因包含着两岸尚存政治分歧的内容,都没有被海协会接受。

许惠祐又提出了三种口头表述方案。其第三案(总第八案)为:

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唯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香港商谈后,海协会内部评估认同海基会这一案。

但是,许惠祐提出“各自口头表述”的建议算不算数?

11月3日上午,两会通话时表示:海协会充分尊重并接受海基会以口头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建议,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另行协商。

海基会于当天发布了新闻稿,并在深夜将新闻稿传真给了海协会。新闻稿说,主管机关同意该会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一个中国”原则的意见,至于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将根据“国统纲领”和“8·1决议”加以表达。

大陆方面考虑,有必要将对方的方案和海协会的对案都公之于众,“立此存照”。

海基会第八案与海协会原本提出的第四案相近,因此海协会决定在第四案的基础上修改为:

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11月16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将海协会的上述口头表述要点通知对方,并将海基会的口头表述记录作为附件附于其后。该函当天由媒体向外发布。

12月3日,海基会正式复函海协会,未对海协会11月16日函告的口头表述要点提出异议。

此后,当事双方都认为达成了共识。这为两会商谈奠定了政治基础,也促成了著名的“汪辜会谈”1993年4月在新加坡成功举行。会谈签署了包括《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和《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在内的4项协议,并建立起两岸协商制度。

1993年4月,大陆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左)与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邱进益在新加坡的首度磋商,为“汪辜会谈”架起通途。贾国荣 摄

“两岸关系总开关”

不言而喻,“九二共识”诞生之后并非一片坦途,甚至这个术语的产生本身都说明了它遇到的困境。

2000年,陈水扁就职的“5·20”到来之前,两岸关系笼罩在一片低气压中。时任台湾“陆委会”主委苏起认为,问题症结还是出在“一个中国”问题上。

苏起在淡江大学2000年4月28日举办的一场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一个新名词:“1992共识”或“九二共识”,英文叫“1992 consensus”。他认为,这个名词指涉的是两岸缓和经验,基调是温和的、善意的,同时也具有足够的包容性,只要说“回到‘九二共识’”,大家都可以过得去。

他还说,“九二共识”这种形式从国际法来看位阶虽然低于条约或协议,但不可否认函电往来仍是换文(exchange of notes or letters)的一种,国际间经常使用。所以论者可以批评它没有单一文件,但不能批评它没有文件,或没有共识。

在台湾政治大学教授赵建民看来,“九二共识”的微妙,就在于将高度争议的政治内涵改用中性的语言表述,这四个字是两岸几十年政治纷扰中少有的交集,得之不易。

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再回“九二共识”轨道。

2012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夕,台湾《联合报》发表社论称,不能只看到ECFA等经贸利益,还要看到“九二共识”所创造的两岸和平红利及友善环境对整体政经情势所发挥的综合效益。如果将两岸关系比作一座华丽大厅堂,那“九二共识”就是“两岸关系总开关”。当这个开关拨到on后,一盏接一盏的华灯相继点亮;否定“九二共识”,无异于把总开关拨到off,还想让华灯继续熠熠发光?

如今,两岸之间浮云遮望眼。或许,只有重新拨on这个开关,才能如台湾政治学者张麟征所说,“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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