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7年启动至今,北京市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不断强化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市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中北京市涉及的汽车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等96个行业及锅炉、水处理等四个通用工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4400余家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13000余家进行了排污登记,实现了排污许可动态全覆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有效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排污许可制度走向深化
北京市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截至2020年,经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努力,共有1.7万余家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了排污登记,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全覆盖,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
2021年至今,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中北京市涉及的汽车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等96个行业及锅炉、水处理等四个通用工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4400余家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13000余家进行了排污登记,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动态全覆盖。
系固定污染源排放唯一行政许可
作为固定污染源生产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的唯一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管的重要依据。
一张排污许可证主要由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三方面内容构成。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排污单位的主要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许可事项主要包括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等。管理要求主要包括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信息公开要求等,涵盖了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全过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领许可证时,排污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生态环境有关要求,对自身环保管理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存在的问题及改正要求都做到心中有数。领证后排口污染物应执行什么标准,按什么频次监测等也都能一证读懂,既利于执法人员检查各项环保要求落实情况,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行监测等规律性的行为也可以促进排污单位提高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同时,执行报告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更利于社会监督。
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全覆盖
从2017年发出首批排污许可证,到2020年北京市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全覆盖,从顶层设计到组织核发、再到污染源管理应用,北京市围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扎实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
北京市全力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印发了《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系统部署安排本市排污许可改革工作。发挥地方技术优势,顺利完成国家石化、水泥行业试点及清理整顿等多项试点工作。按行业分批发布工作通知、社会公告,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发布统一规范的排污许可办理程序。精心组织培训、调度、审核、回头看等,保障工作质量。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工负责、加强指导、信息共享,推动各区全面理清辖区排污单位“环保家底”。加强指导帮扶,组建技术专家团队、主动赴重点单位上门服务,对于填报困难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创新工作模式,采用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指导企业申领填报。
开启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新篇章
2021年起,北京市排污许可工作进入了提质增效、动态全覆盖管理的新阶段。
一是大力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对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要求落实情况,提升持证单位按证排污合规意识,逐步夯实污染源管理基础;严格对照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企业环境影响批复等文件,对企业提交的执行报告、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仔细复核、深入纠错,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累计完成4000余家审核工作,企业执行报告提交率已达100%;结合“放管服”要求,开展排污许可核发“局处长走流程”等工作,解决办理中的典型问题和服务难点,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推进建立以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管理体系。充分将行业、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量等许可证信息应用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排放源统计等各项工作中,开展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综合大气、水、土等环境管理要求,充分衔接指导排污单位落实,强化排污许可管理、监测、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会商、促改、销号等工作机制,帮扶指导排污单位解决环境管理中的问题;将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作为执法线索的重要来源,助力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推进实现执法的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三是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近两年,全市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持续提升,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意识进一步增强,污染控制水平显著提高。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生产、治污工艺,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对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实施针对性减排措施。将空气重污染等特殊时段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保障相应控制要求有效落实;结合排污单位污染物填报情况、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等,为大气、水、土等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现场资料,支撑管理决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