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重庆市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我市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97.3%,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3%以上。
据介绍,此次《方案》是继地方性法规《重庆市河长制条例》颁布实施后,又一个从制度层面、机制角度系统谋划未来五年河长制和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在全面总结过去5年河长制工作的基础上,切合重庆实际创新制度机制,为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打造河长制3.0版本的重庆样板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河长职能职责,让履职更加规范
《方案》首次将河长述职制度、河长工作交接制度,以党内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并首次提出实施河长个人考核,区县总河长个人履职情况要通过网站、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方案》明确,建立完善市、区县两级河长述职制度,担任河长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履行河长责任情况。
《方案》在《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规定的各级总河长、河长及河长办、河长办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河长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市级河长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工作,进一步明确河长办及成员单位的关系,进一步细化规定社会监督员、巡河护河员、河小青等民间河长职责。
此外,还明确对河流问题突出、处理不当、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进行提醒、约谈、通报和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让河长对“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了然于胸。
强化工作任务,让目标更加清晰
《方案》对河长制六大任务进行了拓展,指出要强化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和系统性保护、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强化水安全保障和防洪能力提升及强化水文化建设和宣传拓展。
明确到2025年,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3%;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3%以上;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总量较2020年保持零增长或负增长,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全市新增水库库容6.5亿立方米,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5亿立方米以上;全市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88%以上。
此外,《方案》还提出持续开展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推进临江河全国幸福河湖、御临河等市级示范河流建设,建成一批最美河流。
强化制度创新,让监督管理更加严格
创新流域河长办机制,市级河流牵头单位承担相应河流河长办公室工作,作为流域河长办,协助市级河长抓好相应河流管理保护,滚动编制并督促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同时,首次明确跨界河流所在区县要坚持“河流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干流主动对接支流”的原则,统一制定河流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开展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治理、联合执法。
创新常态化暗访督导机制,在以往建立的暗访督查机制基础上,建立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定期调度机制,明确以制作警示片曝光突出问题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并提出“十四五”期间实现区县督查全覆盖。
创新社会监督机制,规定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对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视察。细化明确建立完善“河长+警长”协作机制、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等,提升河流保护和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明确规定畅通微信公众号、监督电话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群众可以拨打12369、12314及河长制公示牌监督电话,或通过“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随手拍”等平台投诉举报河流管理保护相关问题。(王旭睿)
值班编辑:杨梦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