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据咸阳市长武县市民晋先生反映,其承包的4484棵核桃树在今年3月初无故全部被人齐根锯断。该核桃园种植了12年,其中3900棵核桃树处于盛果期,600余棵处于初果期,对晋先生造成了严重经济损
据咸阳市长武县市民晋先生反映,其承包的4484棵核桃树在今年3月初无故全部被人齐根锯断。该核桃园种植了12年,其中3900棵核桃树处于盛果期,600余棵处于初果期,对晋先生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晋先生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未找到嫌疑人。
根据晋先生提供的合同得知,他于2010年12月1日向枣园乡寨子村民委员会承包了寨子村核桃园近134亩土地,合同期限为40年,承包总费用为21万元。寨子村村民委员会拥有核桃园的产权和所有权,而晋先生依法享有承包标的物的自承包之日起的全部收益和政府补贴。
针对此事,长武县林业局已介入调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正在查实。若故意损坏他人树木不构成犯罪,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毁坏的树木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根据民法,毁坏他人树木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表现为赔偿财产损失,损失数额计算以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