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零容忍!大庆警方连续查处11起涉疫违法案件】
当前,大庆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现将11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一:
9月11日,龙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钟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无故不参加全民核酸检测。
目前,钟某被龙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9月11日,让胡路区远望香港街居民刘某,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辱骂志愿者。
目前,刘某被龙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9月12日,杨某福在未向管控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带领工人通过林甸县红旗镇草甸,绕过疫情防疫卡口到杜蒙县境内承包的草原上割草。
目前,杨某福被杜蒙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9月12日,东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华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无故不参加全民核酸检测。
目前,刘某华被东湖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9月13日,东安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徐某翻越萨尔图区学伟大街太平洋保险公司旁栅栏,准备外出送货,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
目前,徐某被东安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9月13日,红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军在红岗区早市北侧路边,私自摆摊出售蔬菜。
目前,张某军被红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
9月13日,红岗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徐某在红岗区晨明小区2-2西侧的小路上私自摆摊,贩卖蔬菜水果。
目前,徐某被红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八:
9月13日,红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发现张某娟经营的某食杂店私自营业售卖商品。
目前,张某娟被红岗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九:
9月13日,龙凤区澳龙新城B区居民王某良在未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私自从家中离开到澳龙小区亲属家聚餐,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王某良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
9月13日,龙凤区某保供超市经营者郎某,以面对面扫码的付款方式向御湖湾小区居民销售鸡蛋,引起人员聚集,小区内执勤民警将其当场查获。
目前,郎某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9月13日,龙凤区某保供超市送货员姜某,多次从华溪龙城一期14号楼附近翻越小区栅栏,私自给小区居民送货。
目前,姜某被龙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告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员,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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