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赶着去给朋友帮忙,又不想被处罚?男子使出了这一招……】
怎么还有人以为给车牌“戴”上口罩
就不会被电子监控拍到?
就可以为所欲为?
事发经过
9月17日17时15分,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在兰海高速钦州段巡逻中,发现一辆小车在快速行驶,而且该车的号牌竟还用口罩给遮挡了起来。
见状,民警立即驾车跟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这辆桂E小车前后的号牌都用口罩给遮挡了起来。随后,该车被执勤民警带至钦州西服务区作进一步处罚。
据小车驾驶人称,当时其朋友的车辆在路上爆胎了,他想尽快赶过去帮忙,但又怕开太快会被抓拍。为躲避高速电子监控抓拍,在上高速后,该驾驶人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用口罩遮挡住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占用应急车道停车 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对其故意遮挡号牌 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开四轮小车的遮挡号牌
开二轮摩托车的也遮挡号牌?
9月14日15时30分许,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在西江四路执勤时,发现了一辆号牌“戴口罩”的二轮摩托车。执勤民警立即展开摸索排查,了解清楚后,通过电话通知该车驾驶人及车主到万秀大队接受处理。
经了解得知,蒙某某驾驶的是家里的摩托车,为了逃避电警抓拍,于是就使用口罩把号牌遮挡住。民警当即对蒙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经民警批评教育后,蒙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所犯的错误,并承诺自己在未取得驾驶资格前不再违法驾驶机动车。
最后,民警依法对蒙某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要求车主保管好车钥匙,不将车辆交予未取得相应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挪用号牌,伪造号牌,使用假牌套牌等,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是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们,上路行驶莫心存侥幸,遵法守规才能保证安全。
内容来源:钦州交警、梧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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