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薛凤冠、张天洲、黄敬和提起公诉】
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薛凤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薛凤冠(正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凤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薛凤冠利用担任南京市秦淮区副区长,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薛凤冠在担任南京市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天洲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天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天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天洲利用担任龙岩市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龙岩市新罗区委副书记、区长,龙岩市新罗区委书记,龙岩市委常委、副市长,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龙岩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龙岩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敬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黄敬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敬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敬和利用担任福建省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福建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退休后,利用本人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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