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黑龙江多地调整风险等级】
关于调整七台河市勃利县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九十七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七台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4日14时起,将勃利县城西街润育华庭小区7栋楼,翰林宾馆(建工路26号,翰林院26号商服),凯莱宾馆(勃利县新建路58号)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0月4日14时起,将勃利县城西街润育华庭小区内3栋、7栋楼以外区域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区。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关于降低爱辉区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4日24时起将下列区域降低风险等级。
1.花园街道博文社区安发小区6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花园街道博文社区学府家园小区2号楼7单元及7单元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3.花园街道博文社区法院集资楼小区降为低风险区。
4.花园街道博文社区星辉小区2号楼及附属门市车库、6号楼高层区及附属门市车库降为低风险区。
5.花园街道博文社区中超三期小区5号楼及附属门市车库、8号楼及附属门市车库降为低风险区。
6.花园街道博文社区昌辉雅典城小区1号楼及附属车库降为低风险区。
7.花园街道长海社区社保集资楼小区3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中风险区,社保集资楼小区及附属门市车库(不含3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8.花园街道长海社区鹏瑞新起点小区1单元及1单元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9.花园街道长海社区金通花园小区2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10.花园街道长海社区华寓小区1号楼及附属门市、3号楼及附属门市、4号楼及附属门市、6号楼及附属车库降为低风险区。
11.花园街道网通社区交警队家属楼小区降为低风险区。
12.花园街道武庙屯社区华泰颐和国际小区3号楼、9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13.花园街道联通社区教委集资楼2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14.花园街道联通社区建行小区建行3号楼及附属门市、建行4号楼及附属门市(不含荣升久食杂店)降为低风险。
15.花园街道金兰社区路桥小区路桥楼及附属车库降为中风险区,路桥小区及附属门市车库(不含路桥楼及附属车库)降为低风险区。
16.兴安街道金融社区国信楼小区降为低风险区。
17.兴安街道金融社区兴林家园测绘楼小区测绘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18.兴安街道金融社区华富小区地开发6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19.兴安街道金融社区华和小区节能5号楼及附属门市、闽龙3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0.兴安街道金融社区兴都家园小区广播局家属楼降为低风险区。
21.兴安街道邮政社区松辽委小区松辽委商服楼降为低风险区。
22.兴安街道热电社区惠民小区9号地9号楼3单元降为低风险区。
23.兴安街道热电社区惠民11号地小区1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4.海兰街道温馨社区供销社家属楼3单元降为中风险区,盛世华庭小区、多客隆食杂店、迎恩路110—2号、万顺叫车黑河分公司喇嘛台社区服务站(迎恩路110—3号)、澳创集团(迎恩路112—1号)、罗曼蒂克婚纱馆(迎恩路112—4号)、乡村铁锅炖(迎恩路114—2号)、洪森沙发(迎恩路114—3号)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5.海兰街道温馨社区北国明珠二期小区1A东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6.海兰街道温馨社区金地花园小区11号楼及附属门市车库降为低风险区。
27.海兰街道鹿源春社区保健佳苑小区妇幼保健院家属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8.西兴街道向阳社区福临家园3号楼及附属门市降为低风险区。
29.锦河农场16号楼降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哈尔滨市香坊区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4日0时起,将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安居社区4号楼,哈纺社区210栋,香坊大街200号院,香武胡同4号,香武胡同6号,香武胡同10号1单元、2单元、3单元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关于调整佳木斯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4日0时起,将原27个高风险区:金港湾2期14号楼、建业小区1号楼、长青街(永房)教育一小区40号楼、牧工商小区国泰5号楼、爱心家园P栋、帝景豪庭H区10号楼、盛世华都W栋、群英社区光复楼、群英社区军转2号楼、昌隆世家30号楼、东湾假日C栋、地质社区3号楼、枫桥河畔小区、玻璃厂家属楼4号楼、中央公园家榆园20号楼、鹤电小区2号楼、学府嘉园B栋、滨江东路125号、升平路13号、枫桥社区Z5栋、志兴社区光大10号楼、鹤电小区4号楼、近江综合楼、江南府邸4号楼、金港湾二期高层16号楼、东升江畔H栋、劳服楼(友谊路和红旗路交叉口附近)降为中风险区;
将21个中风险区:长青街(永房)教育一小区、金港湾小区、建业小区、胜利小区、玻璃厂家属楼、航运小区22号楼-23号楼、枫桥社区Z4栋及Z2栋1单元、长安嘉苑检察院楼B栋、翰林名苑小区、帝景豪庭小区、佳大尚都三角地、东湾假日小区、牧工商小区、地质小区及院内地质勘探院、昌隆世家小区、爱心家园小区、志兴社区光大小区、市委25号楼、江南府邸小区、东升江畔小区、农行家属楼(友谊路和红旗路交叉口附近)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来源:黑龙江政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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