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王某、王某庆,被刑事立案侦查】
关于王某、王某庆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
被刑事立案侦查的通告
2022年10月11日,王某、王某庆在核酸筛查中结果异常,随后被送往集中隔离点隔离,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确定为阳性。
经查:2022年10月4日22时许,王某(装修从业人员)驾驶轿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到合肥市三十头道口下高速,被防疫人员查出并要求隔离。但王某不愿隔离,自行返回。 随后,王某将其所驾车辆停放在附近高速服务区,并电话联系在肥朋友王某庆(装修从业人员),两人约定在高速服务区见面。后王某庆驾驶车辆到该高速服务区,两人商量同乘王某庆车辆下高速道口 ,王某将其所驾车辆停放在服务区。下高速时,王某使用王某庆另一部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的手机供防疫人员查验 后,于当日23时许从肥东县梁园高速道口下高速,进入新站高新区住处。
10月6日,肥东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人员在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开展核查工作中,询问王某当时所在位置,王某谎称自己在省外某地,故意隐瞒仍在合肥的事实。
10月7日,王某乘坐王某庆驾驶的车辆到高速服务区取车,王某再次使用王某庆提供的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的手机供肥东高速道口防疫人员核查 后被放行。
10月5日至10日期间,两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咳嗽、发热等症状,但仍前往肥东、新站、瑶海、蜀山等地 ,从事装修维修工作,并在有关商贸城、加油站、家具厂、大排档、超市、洗浴、饭店等公共场所活动。
王某、王某庆在疫情防控中,共同故意规避道口工作人员两码核查及后期跟进核查,且不向社区报备;10月5日至10日期间,两人中仅王某在7日参加一次核酸检测,其他时间两人均未参加核酸检测 ,并在多处公共场所活动,造成病毒长时间隐匿传播,引发多人被感染。
王某、王某庆行为已严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肥东县公安机关已对两人刑事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必须落实自身责任,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肥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关于加强装修维修等行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合防〔2022〕49号
近日,我市因流动性较大的装修维修从业人员导致疫情隐匿传播,已造成多人因此而感染,波及多个县区。为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装修维修等行业强化疫情防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装修维修场所(含家庭、单位装修维修等)暂停施工5天。 全面排查全市装修维修从业人员疫情风险。所有装修维修公司要对其从业人员,重新逐一登记造册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无固定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要主动通过12345热线报备,属地住建、房产、人社、民政等部门和社区负责排查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人。全市所有五金建材市场、门店必须全面落实“场所码”,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参加核酸检测,进入五金建材市场、门店必须接受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
二、全面落实“两检一查”。 “入城检”,即全市所有道口、场站要继续从严抓好入口检;“出门检”,即因工作特点流动性大的装修维修、快递、外卖、保安、保洁、家政等从业人员,无紧急情况,每日早晨出门前必须先采样、再出门,所在单位要允许其迟到;“进门查”,即全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必须接受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
三、全市所有进门入户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天一检”,在服务过程中全程配戴口罩 ,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一律不得上门服务,并立即拨打12345热线求助,便于及时就近送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四、近日发现有极少数人员忽视甚至无视疫情防控责任,已经引发疫情传播,已涉嫌犯罪,正在依法处置,即将向社会公布。 属地、行业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禁失责、渎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肥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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