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今日消息)说好的“巨额酬劳”,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

导读 【今日消息-说好的“巨额酬劳”,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 只需办个对公账号就能轻松赚到50万元!近日,荆州男子胡某就遇到了这种“好事”

【今日消息-说好的“巨额酬劳”,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

只需办个对公账号

就能轻松赚到50万元!

近日,荆州男子胡某就遇到了这种“好事”。他觉得“机会”难得,立马远赴千里将事情办妥,结果还没等到巨额“酬劳”,就被戴上了冰冷手铐!

真实案例

10月19日,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女士报警。对方称接到返还网上报考教师资格证相关款项的电话,她信以为真,根据指示进行操作,结果被骗6万元。

接到报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追踪涉案资金,警方发现李女士被骗的6万元转入男子胡某的一个对公账户内。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该账户涉及全国范围内电信诈骗案件的支付结算金额高达100余万元。民警认为,胡某有重大涉嫌帮信犯罪作案嫌疑,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组织全线追抓。

10月27日,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民警迅速赶赴荆州洪湖,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一举将嫌疑人胡某抓获并押解回谷城。审查中,胡某对其涉嫌帮信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胡某

“2021年,我在洪湖走亲戚时认识了一个老乡吴某。对方透露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混的风生水起。想着以后可以跟随吴某一起赚钱,我便记下他的电话。今年9月,我突然接到吴某打来的电话。他说自己在外地有一笔生意,需要我帮忙到辽宁营口用自己的信息注册一家公司,办理对公账户,然后把卡交给他,事成后给我50万元报酬。”

面对巨额“报酬”的诱惑,胡某心中一阵窃喜,爽快答应下来,随即起程赶往1800公里外的辽宁省营口市。他按照要求办好对公账户等手续将卡交给了对方。当天,胡某获得2000元报酬,之后便回到老家,日日等着吴某承诺的50万元到账。

可是,还没等到高额“报酬”,警察就找上门了。在审讯过程中,他才知道吴某利用他的对公账户为电诈犯罪团伙洗钱,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胡某因涉嫌帮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面临的法律后果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凡是涉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实施惩戒措施,即五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台业务,停止手机卡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 ;不构成惩戒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社区、单位等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责令其认识错误,真诚悔过,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诈骗承诺书》。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 ,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银行卡(账户)、电话卡是电诈犯罪分子作案必备工具,大家要认清此类犯罪的危害,时刻提高警惕,不要贪图所谓的“高额报酬”,做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销毁。

素材来源|襄阳市公安局

以上就是关于【今日最新消息:说好的“巨额酬劳”,等来的却是冰冷的手铐】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转自【湖北省反诈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