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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 医院门口一男子牵出金额超2亿大案

导读 【今日消息-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 医院门口一男子牵出金额超2亿大案】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

【今日消息-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 医院门口一男子牵出金额超2亿大案】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因为参保人在看病买药时,个人只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另一部分则是由医保基金来承担。然而有一些人在利益驱使下打起了医保基金的主意,他们通过非法收购和销售骗保得来的药品,从中非法牟利。江西南昌警方通过医院门口的一名可疑男子,破获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涉案价值高达两亿元。

医院门口的可疑男子 牵出金额超两亿大案

2021年12月21日上午,南昌警方在武汉执行了一次抓捕行动,在嫌疑人窝点里搜出了上千盒慢性病治疗药物。普通住宅里为何会藏有如此之多的药品,这起案件又是如何进入警方视线的呢?事情还要从一个蹊跷的现象说起。

南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的人行道是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民警周俊义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2021年10月,医院门口对面一名奇怪的男子引起了周俊义的注意。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经过门口的时候,我发现一个男的,戴个眼镜,胖胖的,背后有个袋子,常年站在一个位置。之前我没怎么注意,后来我发现这个人怎么天天站这里,每天早上我八点来钟上班,他就八点来钟在,起风刮雨的时候他都在,很奇怪。

这名男子看起来无所事事,他每天来到医院门口到底要做什么呢?出于职业的敏感,民警周俊义开始对这名神秘的男子进行深入观察。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我在旁边多站了半个小时,特意留意了他一下,就看他跟老人家接触,不是正面的,转身进了旁边一个巷子里。过了五六分钟,老人家提个空袋子就出来了。我大概心里有点感觉,(这个人)可能是做回收药品的。

按照法律规定,非法收购和销售通过骗保得来的药品可能涉嫌犯罪,为了查清事实,周俊义决定和这名男子进行正面接触。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我说家里老人家住院了,一批药现在用不完,想卖掉。他转身就给我了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的是高价回收,后面背包就是药品名。

通过查询,周俊义发现,卡片上标明回收的这些药都是医保目录上的常见药品。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很快掌握了这名男子的身份信息,原来这名每天站在医院门口的男子姓苏,江苏扬州人,而除了苏某自己,他的母亲也常年跟他一起非法收购这些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经常是两母子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从家里出来,上午大概十一点半,苏某在这个医院外围,他妈妈到医院里面去,到院门口大厅,就在医院里面专门找老人家去搭讪,就主动去问人家,挎个袋子,特征很明显。

通过调查,民警可以确定,苏某母子俩就是所谓的“职业收药人”,他们每天都会在医院门口,以高价回购各种药品为名,引诱患者利用医保政策多开药,然后卖给他们。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我们咨询过医保局的人,打个比方,100块钱的药,享受医保政策,纯居民社保可能有60%是国家医保补贴的,(退休职工)甚至更多。

以市场价五折价格收购 再层层加价转卖

警方介绍,以七片装的降压药拜新同为例,这款药在当地的售价一般是每盒二十六元左右,如果患者是退休职工,根据医保政策,从医院开出来时,只需要个人账户支付售价的20%,也就是五元多一点,而苏某等这样的职业收药人会以市场价五折上下的价格,也就是十三元左右从患者手上收回这些药品,然后再加价转卖,最终这些药会通过层层加价再卖到其他患者手中。

为了查清整个犯罪链条,警方对这些药品的流向展开了进一步调查。调查中警方发现,苏某母子俩每天都会收购大量的药品,他们收来的这些药又流向了哪里呢?隐藏在苏某母子背后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随后,警方开始对苏某进行了持续追踪,不久发现,他每隔三五天就会驾驶电动车,载着已经打包装箱的药品前往快递点,将这些药品寄往外地。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陈李鹏:集中药品到了一定量以后,他就会通过物流打包发往武汉。我们得到这个线索以后,发现他应该是通过物流把药品流向下一级。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些药品的收件人是一个叫做张某的男子,而且这个张某与苏某母子俩是同乡。家庭共谋、同乡联合、跨省作案,这些特征处处透露着这起案件非同寻常。于是南昌警方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了更加深入的调查。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比起苏某,张某这个人不简单。苏某仅仅是在医院门口,面对骗保的行为人,直接收购产生一个交易过程,但是张某就不一样了。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张某手下的职业收药人不只苏某母子二人,他们也和苏某一样,定期会将收购来的药品寄给武汉的张某。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专案组基本掌握了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构架、人员分工以及资金流水等情况。

为了人赃并获,专案组决定采取“人跟货走”的方式实施抓捕,也就是民警与物流同步,在张某收货的同时将其抓获。2021年12月下旬,民警发现苏某带着打包好的货物前往物流公司,又一次向武汉方向发货。就在货物从南昌发出的同时,专案组也驾车从南昌同步启程,在货物到达武汉之时,民警已先期到达,并提前与物流公司做好了沟通。

抓捕行动当天,张某和他的妻子推着小推车从小区走了出来,他们来到快递派件员旁边,一边签字确认收货,一边将四箱与人同高的货物装上自己的推车,随后小心翼翼地推着货物往住处走。

抓捕时机已然成熟,设伏民警迅速将两人控制。在抓捕现场,民警当场缴获脑心通、拜新同、波立维等30余种药物,共计2000余盒,随后在张某住处、车辆上查货舒降之、波依定、代文等40余种药物,共计5000余盒,价值人民币近16万元。

就在张某落网的同时,专案组下达指令,留守南昌的专案组成员,迅速将苏某母子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至此,张某及其在南昌的所有下线被一网打尽。

药品如何重回市场 背后隐藏怎样利益链条

虽然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已经落网,但是民警的调查并未就此结束。张某非法收购来的这些药品又是如何重新流向市场的?张某的背后还隐藏着一条怎样的黑色链条?

专案组发现与张某有大额资金、物流往来的远不止在南昌的5名“下线”,他的触角遍及全国各地,并具有家族化、区域化的明显特征。专案组随即开展深度研判,通过进一步侦查,很快,一个涉及湖北、上海、山东、江苏、福建等22个省市,涉案人员近百人的职业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的犯罪网络浮出水面。

由于涉案区域广,涉案金额巨大,2022年2月,这起案件成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随着案件的逐步深入,专案组发现,虽然张某处于整个药品回收犯罪网络的“集散中心位置”,但在他的身后,还有更为神秘的“上线”。通过对张某的关系网进行深度研判,翁某、肖某等人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 周俊义:肖某是武汉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法人,翁某也是武汉一家医药公司的合伙人,当时我们高度怀疑,医药公司在整个销售链条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那么,肖某、翁某与张某又是什么关系呢?正规的医药公司与销售这些骗保药品之间又是否存在关联呢?围绕着层层疑点,专案组开展了进一步调查,并再赴湖北进行实地摸排。民警发现,这两家医药公司仅仅是一件帮助肖某、翁某逃避法律追究,掩盖其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行为的“外衣”。他们以“医药公司”为幌子,从张某等“下线”处回收骗保药品,再借助这件所谓的合法“外衣”向药店、私人诊所等终端市场售卖这些药品,从中牟利。

今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彭新林: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要把握两个方面,第一,行为人是故意犯罪,就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故意去掩饰隐瞒;在客观方面,就是行为人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从这两个方面去判断这个罪能否成立。

法律专家指出,新司法解释的出台,通过调整法律适用,不仅解决了以往办案中遇到的定罪困境,同时也彰显了我国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和销售骗保药品的坚决态度。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彭新林:比如十万块钱以上的非法收购、买卖、医保骗保药品的行为,按照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的话,处罚更加严厉,它可以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按照原来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这种情况也属于情节严重,一般适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法律适用进行了调整,这一改变打破了肖某、翁某等幕后黑手编织的所谓合法外衣,实现了对这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警方通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取证,肖某、翁某的犯罪事实也逐渐清晰起来,在武汉警方的协助下,肖某和翁某很快全部落网。历时八个月的连续作战,这个涉案超过两亿元、非法收购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进行牟利的犯罪网络,最终被警方彻底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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