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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当场查获!雅安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至派出所办事

导读 【今日消息-当场查获!雅安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至派出所办事】 11月7日11时20分,李某某驾驶川TBV***号普通踏板式二轮摩托车到雅安市芦山

【今日消息-当场查获!雅安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至派出所办事】

11月7日11时20分,李某某驾驶川TBV***号普通踏板式二轮摩托车到雅安市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办事,办事民警闻到李某某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李某某很是惊讶:昨天喝的二两酒,今天还能查出来?!据李某某陈述:他在前一天(6日)晚上在家里喝了二两白酒,7日11时左右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到派出所来办事,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芦山公安交警 对李某某依法对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千万不要认为隔夜酒无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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