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今日消息)北京怀柔11家餐饮单位被依法查处

导读 【今日消息-北京怀柔11家餐饮单位被依法查处】 近期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怀柔部分

【今日消息-北京怀柔11家餐饮单位被依法查处】

近期

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

对怀柔部分餐饮门店

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餐饮单位

进行了依法查处

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张连才民俗餐厅(招牌名称:北京张连才民俗餐厅)

存在未按规定保存记载货物名称等内容的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2

北京增伏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北京烧饼羊杂汤)

存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桥梓香酒家(招牌名称:北京桥梓香酒家)

存在食品生熟未分开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04

北京阳光欣雨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北京阳光欣雨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专间存放未清洗的原料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05

北京荣兆生乾商行(招牌名称:北京荣兆生乾商行)

存在未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时间、人员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06

北京侯记餐厅(招牌名称:北京侯记餐厅)

存在食品生熟未分开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07

北京面食居餐厅(招牌名称:北京面食居餐厅)

存在食品生熟未分开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08

北京谷鑫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招牌名称:北京谷鑫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9

北京雁栖嘉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北京雁栖嘉诚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

北京广世华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谢蟹侬)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

北京京辣尚餐厅(招牌名称:王婆大虾)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食品安全是餐饮企业的生命线

坚守生命线

是每一家餐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家良心企业

更应该将餐饮安全

放在首位

区市场监管局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筑牢人民健康安全防线

为怀柔市民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

就餐环境

资料来源: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就是关于【今日最新消息:北京怀柔11家餐饮单位被依法查处】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转自【怀柔融媒】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