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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10元卖给孙子的学区房,为什么要不回了

导读 老张决定在孙子上学前将名下一套学区房,以成交价10元过户给了孙子。近段时间江苏无锡的法院就出现了一个房屋纠纷案件,这让很多网友纷纷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老张决定在孙子上学前将名下一套学区房,以成交价10元过户给了孙子。近段时间江苏无锡的法院就出现了一个房屋纠纷案件,这让很多网友纷纷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事情的起因就是老张决定在孙子上学之前将名下的一套学区房转让给孙子之后,就到房管局签订了二手房买卖的合同,以成交价10元过户给了孙子。
但是在三年之后,老张却和自己的儿子发生了矛盾,所以就想要让房子重新回到自己的名下,但是经过法院的审理就认为这一个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因为认定了老张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并且赠予的意思,所以就判定了这个房屋的归属权就是归于孙子所有。但是当判决之后,老张也再次上诉,到二审法院之后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实就这样的事情发生以后就得到了很多人的议论,有很多人对于法院的裁判是不理解的,总觉得爷爷要回自己的房子是理所应该的。然而法院的裁判是属于比较合法的,也就是为了能够提醒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是需要谨慎,每个人都是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而承担一些法律的后果。根据报道就知道了,老张陈数的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并且为了能够让孙子上学用,所以这也是属于自愿赠予。
其实在生活当中,法律法规是可以约束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然而在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是需要为了自己的言谈举止去做出一些努力,而且也是需要知道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每个人都是需要为了自己的行为去承担一些法律的后果。尤其是从事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一些市场交易,那么就需要三思而后行,对于这些人来说,也是需要提前去查询一些法律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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