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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被羁押336天,获无罪

导读 初二的少年刺伤了校园霸凌者之后被羁押336天,获得无罪。在12月14日的时候,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的案件当事人的祖父从老家湖南邵东就来到了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初二的少年刺伤了校园霸凌者之后羁押336天,获得无罪。在12月14日的时候,湖南吉首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反击刺伤3人的案件当事人的祖父从老家湖南邵东就来到了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还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祖父称孩子本身是不愿意来到这一个地方,所以就由祖父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在申请书当中,这一个孩子就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
具体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9年5月17日的时候,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当中未满15岁的初二少年遭到了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在混乱当中这个孩子就提前准备好了,一把折叠的刀乱舞着,没想到刺伤了围攻的三名学生。之后在2020年7月的时候,吉首市法院就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男子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所以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然而吉首市检察院却抗诉认为少年并不是孤立无援,是可以向师长求助的,所以在没有求助之下不属于正当防卫。在2022年11月9日的时候,上级检察院就认为是检察院抗诉不到,所以就撤回了,抗诉。其实从2019年8月份的时候,这一个少年就已经被刑事拘留,直到2020年7月的时候才被释放出来,已经关押了共计336天。
所以在12月14日的时候代理律师,就介绍当时只是一个未满15岁的少年,应该在接受义务教育,没想到却被错误的关押,所以也让孩子丧失了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机会,共索赔了330万元的。在12月14日的时候,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这一个孩子的国家赔偿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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