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11月21日报道的消息,关于湖北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件,已经由湖北省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11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11月21日报道的消息,关于湖北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件,已经由湖北省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11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万元。根据公告信息显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没有经过助产士张某某、护士孙某某亲自进行接产,但是为施某某出具《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对此襄阳市卫健委认为已经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其中的规定,所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当中明确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涉及情节轻微将给予警告,处罚500元以下罚款,但是涉及情节严重,将处罚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当中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危害后果,处罚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