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天眼查显示,近日,吴秀波及名下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 66亿余元,涉及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
公开信息显示,霍尔果斯富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范美玲,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包括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吴秀波、谷文娟分别持股99%、1%从事企业形象策划、展览会议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等
天眼查App显示,吴秀波目前关联的12家公司中,已有5家存在,包括长兴卓艺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长兴炯源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富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其中,吴秀波担任两家工作室的执行合伙人,并持有3家公司的股份。
来源:渡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