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网站11月24日发布
关于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政策分析
冬春季节是COVID-19、流感、诺如病毒胃肠炎、肺炎支原体感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 当前全国COVID-19疫情总体稳定,但冬季我国COVID-19疫情仍存在反弹风险。 2023年10月以来,我国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活动逐渐增多。 预计冬春季节流感将出现全国流行高峰,未来部分地区肺炎支原体感染将持续高发。 今年冬明春,我国可能面临COVID-19、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疫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冬春季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COVID-19)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关于冬春季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冬春季节新型冠状病毒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健康。
《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准备和预防》
关于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主要包括6项重点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口岸疫情防控工作。 口岸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筛查等措施,并按规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 疾控、卫生、海关等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协调风险分析预测预警。 加强主动健康申报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
二是继续开展疫情动态监测预警。 各地要统筹协调COVID-19、流感、诺如病毒胃肠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密切跟踪疫情变化。 加强网络直报、发热门诊、哨点医院、实验室检测等多源数据分析利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综合监测,加强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和管理,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防控。 各地要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和密闭空间防控,督促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 加强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的COVID-19、流感、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加强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分类分级卫生服务和管理。
四是加强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各地要根据传染病疫情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情况,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加强相关治疗药品的生产和供应。 动态监测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物资供应情况,加强儿童用药适宜剂型保障。
五是继续加强科普教育。 各地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冬春季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宣传和政策解读,释放疫情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防控信息。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各地要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适度有序的防控力度和节奏,保持各级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行,做好从紧急情况紧急,发现聚集性疫情及时报告。 ,快速响应,有效处置。